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天津市一消费者诉侯耀华代言产品违法

天津市一消费者诉侯耀华代言产品违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10:14:34 人浏览

导读:

本报天津讯中国广告协会日前对著名演员侯耀华代言的10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之后,11月9日,天津市消费者马先生以侯耀华曾代言的两种产品违法为由,将销售产品的天津市百货大楼和侯耀华诉至法院。目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马先生诉称,11月6日,他在天津

  本报天津讯 中国广告协会日前对著名演员侯耀华代言的10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之后,11月9日,天津市消费者马先生以侯耀华曾代言的两种产品违法为由,将销售产品的天津市百货大楼和侯耀华诉至法院。目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马先生诉称,11月6日,他在天津市百货大楼购买礼物时,售货员向他推荐了侯耀华曾代言的“角燕G蛋白”与“黄金九号”,称“‘角燕G蛋白’可以用于男性性功能障碍疾病的治疗,‘黄金九号’对各类高血压并发症有显著效果,临床实验证明见效快,降压平稳,不反弹,5盒一疗程即可痊愈”。回忆起电视上著名演员侯耀华的介绍,马先生购买了这两种产品。

  回到家中马先生查看后发现,“角燕G蛋白”标注的批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743号”,“黄金九号”的批准文号是“黑卫监食准字[2008]第0910号”,均为保健食品和食品,却称可以治疗疾病。这让他产生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后马先生上网查看,发现这两种产品因虚假宣传被中国广告协会曝光。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马先生认为上述两种产品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因此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津市百货大楼退还其购货款195元,赔偿3.15元,判令被告侯耀华承担连带责任并向消费者道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