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卓越网单方取消订单是否侵权 专家认为涉嫌霸王条款

卓越网单方取消订单是否侵权 专家认为涉嫌霸王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2 05:07:55 人浏览

导读:

价格低是网络购物颇具吸引力的优势之一,看到网上出现低价商品,不少网友会立即下单订购。如果几天后,你的订单被取消,原因是网站把价格标错了,你会有何感受?近来,在短短一个月间,知名购物网站卓越亚马逊网(以下简称卓越网)两次以错标商品价格为由,单方取消订单,

  价格低是网络购物颇具吸引力的优势之一,看到网上出现低价商品,不少网友会立即下单订购。如果几天后,你的订单被取消,原因是网站把价格标错了,你会有何感受?近来,在短短一个月间,知名购物网站卓越亚马逊网(以下简称卓越网)两次以“错标商品价格”为由,单方取消订单,引起网友不满。网友认为,卓越网的做法不合理,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卓越网则认为,自己的处理办法是合法的,因为按照网站的规定,卓越网与消费者的合同并未生效。

  ■事件回顾

  自称标错商品价格

  网站单方取消订单

  1月23日晚,张先生在卓越网上看到一款自称具有“通过美国军事规格测试、防撞击、资料安全加密、一键备份”等多种功能的320GB移动硬盘,市场售价559元,这里则以118元的超低价出售,便立即通过网上支付货款的方式购买了两个。下了订单后,张先生收到了卓越网的确认邮件。

  “1月25日下午,我上网查看,发现我的订单被取消了。”张先生说。随后,他收到卓越网的道歉邮件,称其在卓越网上购买的移动硬盘价格出现错误,如果仍然想购买这个商品,可以根据正确的价格再次购买。张先生认为,卓越网的说法牵强,让他无法接受。

  另一位网友告诉记者,看到这款超低价移动硬盘,他曾担心价格有问题,因为去年12月,卓越网曾出现过“25元门”价格乌龙事件。于是,他电话咨询卓越网客服人员,对方称“一切正常,可以购买”,他才下单订货。1月25日,他同样发现自己的订单被取消,网站的售货链接被关闭,所付的货款也返回到了自己的电子账户中,而之前他没有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

  就此问题,记者致电卓越网公关部工作人员杨小姐,她解释说,是移动硬盘价格出现了错误,目前针对这一标错价格的事件,卓越网解决方案是已经发货的订单不再收回,尚未发货的订单则做取消处理。对于取消订单的理由,是根据网站首页最左下角的一个使用条件中的价格政策,即:出现商品价格错误问题时,如果商品的正确价格高于错误的标价时,卓越网会根据情况取消用户的订单,并且通知该用户。

  ■争论焦点

  卓越网与消费者间

  是否构成合同关系

  对于卓越网单方取消订单的做法,网友在各大论坛上纷纷发贴表示不满。多数网友认为,用户既然完成了订单流程,与卓越网的购物合同就成立了,就应该发货给用户,无论是否属于价格标错。因网站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的错误和后果,应该由网站自行承担。没有征得用户同意便单方取消已确认发货的订单,侵害了用户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观点一 广东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栾永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提出,从法律角度上看,卓越网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不同商家对合同生效的定义不同,根据卓越网的“使用条件”,消费者要订购该网站的商品,必须先成为其用户,就要受到网站“使用条件”的约束。卓越网在“使用条件”《合同缔结》中规定,订购产品的订单是用户购买产品的申请或要约,只有当网站向用户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用户已将产品发出时,订购合同才成立生效。“它声明了合同生效的时间,并非用户点击购买或收到订单确认邮件时,用户订单实际上只是一份用户向网站发出的要约,在没有卓越网确认同意的情况下不构成合同”。

  ●观点二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却持相反意见。他认为,卓越网的标价无论是否正确,对于消费者来讲是一种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关系。只要消费者按照公开标注价格订购了商品,网站显示交易成功,合同即认为有效,应当依法履行。

  中国律师精英网首席律师尹富强赞同合同成立的观点。他认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卓越网下单订货的行为完成后,合同已经在卓越网和消费者之间成立,即便卓越网所称标价错误属实,也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作为商家的卓越网应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承诺,若单方面取消或修改合同则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

  ■专家观点

  网站“使用条件”

  涉嫌霸王条款

  董正伟指出,卓越网的规定表明,如果商品的正确价格比定价高时,网站就有权利撤销已经和消费者达成协议的订单,这是典型的单方撤销合同违约行为或者不公平交易条款,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由此损害消费者权益时,卓越网可以做出对自身有利的解释。该规定还表示了卓越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执行网站标示价格,一旦网站标示价格低于“正确价格”,网站就有权利取消交易,这一规定涉嫌霸王条款。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郎丹柯认为,“使用条件”中的条款明显限制了消费者权益,减轻了商家随意变更价格应该承担的责任,存在不公平性。“卓越网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该条款则无效。”郎丹柯告诉记者,卓越网可以不履行合同,但前提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消费者认错并承担消费者的损失。

  ●相关链接

  卓越网“25元门”事件

  2009年12月23日凌晨,在卓越网上,近500种市场售价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套装图书,其统一标价为25元,引来网友疯抢。但到同日上午10时许,这些订单在网友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卓越网单方面全部取消,套装图书同时全部恢复原价。卓越网对此的解释是,“此次部分图书产品的标价错误是因为内部IT系统故障造成,并非真实的促销信息”。

  东航售出“20元”特价机票

  1月18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官方网站的特价信息显示,南昌至厦门头等舱票价20元,经济舱票价10元。此外,东航从南昌飞抵上海、厦门、北京、昆明等多条航线也都大打折扣,1950元的机票标价为60元。

  1月19日,不少下了订单的消费者接到东航南昌分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特价机票是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希望消费者能取消订票或补足票差。

  1月23日,东航宣布,“20元”机票全部有效,购买了特价机票的旅客都可放心登机,东航将承担损失,已退票的消费者可以按照 “错误”价格再次购买。由于正值春运旺季,这次失误给东航造成的损失预计超过30万元。

  (游 婕/整理)

  ●相关诉讼

  石家庄一网友起诉卓越网

  1月23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市消费者李先生通过他人发帖,得知卓越网上有一款320G移动硬盘只售118元,而其市场售价为559元。李先生登录该网站,果然看到了相关促销信息。于是,李先生对此产品下了订单,花236元购买了两个移动硬盘,并通过在线支付方式付了货款。

  1月25日,李先生发现卓越网单方取消了自己的订单。他向该网站客服提出疑问,工作人员答复“标错价格了”。李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越网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据悉,1月26日,当地法院已正式立案。

  (游 婕/整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