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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沉淀物异常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7 16:53:31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消费者方先生向温州市洞头县消保委秘书处投诉,称一个月前在某超市购买一箱(6瓶)白洋河解百纳干红,在和朋友饮用至第四瓶时,发现此瓶红酒内沉淀物异常多,且是不易溶解的粉末状颗粒,怀疑此酒是假冒产品,要求消保委能给予帮助。查看剩余酒的状况后,工作人

近日,消费者方先生向温州市洞头县消保委秘书处投诉,称一个月前在某超市购买一箱(6瓶)白洋河解百纳干红,在和朋友饮用至第四瓶时,发现此瓶红酒内沉淀物异常多,且是不易溶解的粉末状颗粒,怀疑此酒是假冒产品,要求消保委能给予帮助。

查看剩余酒的状况后,工作人员联系超市负责人,要求其到场查看,并对该情况做出说明。超市方认为该酒沉淀物异常,可能是生产中导致,属个别现象,对人体不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愿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一箱(6瓶)红酒,超市方要赔偿应当以一箱为基数进行赔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经过三方现场查看,消费者提供的红酒和红酒瓶中,只有第四瓶中发现大量的沉淀物,前三只空瓶和未开启的两瓶均无大量沉淀物的痕迹,消费者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提出合理要求。

经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均表示愿意退让,快速了结此事。最终采纳消保委提供的处理意见:有问题的红酒按《食品安全法》规定以一赔十处理;剩余5瓶无论是否饮用,按退货处理。

最终消费者方先生获得超市方672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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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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