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者权益法案例 > 生活消费案例 > 巴中市部分典型案例选登

巴中市部分典型案例选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22:35:02 人浏览

导读:

通江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十月成功调解纠纷过百近日,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份标的额为6万元的消费纠纷,这也是该调解委员会自2008年8月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100件消费纠纷。2008年12月25日,通江县诺江镇消费者周某、向某在诺江镇袁某处购买了28
通江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十月成功调解纠纷过百
近日,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份标的额为6万元的消费纠纷,这也是该调解委员会自2008年8月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的第100件消费纠纷。
2008年12月25日,通江县诺江镇消费者周某、向某在诺江镇袁某处购买了28吨某品牌水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水泥不收汗的现象,经质量检验机构对剩余的6.5吨水泥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于2009年3月24日向通江县消委会投诉。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填写了《调解申请书》的前提下,依照依法、公正、自愿的原则,指导协调双方签订了《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营者一次性补偿二人建房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
停业也要退还储值卡
2009年3月,不断有消费者向通江县消委会投诉:“称自己在柔婷美容院通江分院以700-2000元的价格购买的美容储值卡,使用几次后,该院就以内部管理纠纷为由关门了,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不等”。接诉后,在通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柔婷美容院通江分院以退还现金和美容产品的方式补偿120多户消费者8万余元。
网络线路进水 运营商赔偿
2009年6月16日,平昌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接到市消委会转办的平昌县江口镇新北街消费者陈某投诉:“2009年5月,因运营商工作人员安装过失,雨水渗进笔记本电脑后导致损坏”。平昌县消委会经调查查明: 2008年9月13日消费者陈某在平昌县网通公司购“宏基”牌手提电脑一台,并开通了宽带上网业务。随后运营商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消费者家中安装布线,在室外线路布置过程中因用力摩擦造成网线外皮破损约0.3公分;今年接连下雨不断,消费者于2009年5月27日发现电脑网线接口处有水渍,同时电脑出现故障,消费者顺着电脑清理网线时,发现网线内渗水,随即通知运营商,运营商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确属网线破损渗水损坏电脑,明确告知负责维修。但因运营商和并,消费者电脑损坏一直没得到解决。
经调解,由运营商赔偿消费者电脑损失款3990元。
开发区成功处理磁砖“调包”纠纷
2009年5月17日,消费者杨某在宕梁片区一砖店铺购买家装地板砖75片,货值金额3000元。在地板砖完成铺设后,消费者发现约有一半以上的地砖颜色与当初在店铺所选磁砖颜色有出入,导致地面颜色不一。消费者怀疑所购磁砖被调换,遂投诉到开发区消委宕梁分会。分会接诉后当即赶往消费者家中实地察看,确认反映情况属实,在开发区消委和宕梁分会的共同调解下,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全部磁砖并赔偿现金2400元。
开发区消委分会成功调解侵害肖像权纠纷
近日,开发区消委分会成功调解王某侵害消费者任先生与耿女士肖像权纠纷案。消费者任先生与耿女士于2008年3月在王某婚纱店订制摄制了一套婚纱照,消费6100元。事隔一年,该店在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消费者的婚纱照片发布在广告媒体上。经开发区消委会调解,经营者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同时支付消费者精神损失费3000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