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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 以次充好违规商家赔偿消费者100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03 18:01:38 人浏览

导读:

事先定购的地板在取货时确被经销商告知没货了,后经协商重新更换另一款式地板,可谁知在更换的地板里,竟参杂着两箱破损及截断的次品。该地板经销商因违反合同,并以次充好,最终赔偿消费者赵先生1000元。赵先生今天上午到崂山消协投诉,反映崂山区某地板经销商不讲诚
事先定购的地板在取货时确被经销商告知没货了,后经协商重新更换另一款式地板,可谁知在更换的地板里,竟参杂着两箱破损及截断的次品。该地板经销商因违反合同,并以次充好,最终赔偿消费者赵先生1000元。

  赵先生今天上午到崂山消协投诉,反映崂山区某地板经销商不讲诚信,以次充好。原来,赵先生准备今年9月份结婚,为了顺利的装修新房,早在今年6月份就看好了某商家的一款复合地板,讲好每平方米价格为70元,定购40平方米,七月底铺装,并按要求交纳定金400元。可在取货铺装时,商家确告知赵先生所定型号地板没货了,并要求另换一款式,在要求退定金被无理拒绝后,不得已,又和商家协商定购另一款式得地板,可谁知在铺装进行过半时,发现所购地板中竟有两箱破损严重且还有截断的次品地板,在和商家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气愤已极的赵先生来到崂山消协进行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地板经销商不讲诚信,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不及时通知消费者,同时,在变更合同中隐瞒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据《消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后经调解,经销商不仅要对赵先生家的地板用合格产品重新进行铺装,还一次性赔偿消费者赵先生经济损失1000元。

  消协提醒:作为商家,依法诚信经营应是商家之根本,只有重信守诺,依法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赚取最大利润。一旦失掉诚信,不但会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商家还将承担因失信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作为消费者,应该擦亮眼睛,选择正规、信誉良好、服务高效、诚信经营的商家,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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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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