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价值功能在于保护社会平和稳定的秩序 ,提高对权利保护的效率。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在行使方法、性质、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逻辑定位上是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的控制,而不问权源如何。所有人常常直接占有所有物;而在不少情况下,所有人并不直接占有,而为地上权人、典权人、质权人、承租
完全占有和不完全占有。一般认为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他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物权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无权占有人的返还义务及善意占有人的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占有的取得丧失规则,为《草案》所缺失。是否应该规定,以及是否应规定于占有章,分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而论之: 《草案》仅规定(直接)占有的概念,而不规定其取得与丧失
第260条包含对不动产占有人权利之推定,实属可疑。这涉及到对占有上物权推定原理的理解。为何依对动产之占有,可推定其占有人享有相应的物权?我们不妨以动产所有权为例
案情介绍: 2006年4月,原告颜某购买了由沈阳日月潭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洲商务贸易中心十层02、05号房屋,并取得了该房屋的
[摘要]我国物权法通过五个条文规定了占有的相关法律规则,但是并未对占有的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界定。笔者认为占有是人对物的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上的管领力。本文将从三个方
三、改革思路 对不动产占有课税的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模式的选择;二是相关税种的税制要素设计。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不动产占有课税的立法模式大体上
摘要 首先简要地描述了中国现行不动产占有课税的税制要素,分析了其主要特征;然后,从税种设置和税制要素的角度考察了中国现行不动产占有课税存在的缺陷及其影响;最后,
2007年9月28日14:54 来源:新民晚报 选稿:方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浦东新区法制办公职律师裴蓁用中国会有很大变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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