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拉练"累死"大学生 父母诉讼获赔20余万
导读:
小勇于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同年7月底应聘被告公司。自2005年8月6日起,小勇开始参加由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同年8月14日,小勇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拉练时突然中暑晕倒,送入医院经抢救8天后无效死亡。小勇的父母认为,被告无视恶劣天气,组织小勇等人参加超长距离拉练,致使小勇中暑死亡,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永康乃馨医疗器械公司提交了当天比赛的视频证据。公司认为,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小勇在途中表现得很轻松,但跑至14公里处时却突然晕倒,因此不应是因天气的原因而中暑,应是自身的身体状况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在组织岗前培训的过程中,对培训项目的设计和计划没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在组织小勇等人参加该公司17公里长跑训练培训课前,未充分告诫受训人员可能遭遇的危险和处理方式,亦未能在进行长跑前充分考虑天气、湿度和气压对受训对象身体状况的影响,对小勇死亡结果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小勇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的身体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和预期,在身体不适状况出现初期未能及时终止长跑训练,其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 (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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