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卫生 > 浙江壮汉用淀粉做“伟哥”被判刑10年罚款200万元

浙江壮汉用淀粉做“伟哥”被判刑10年罚款200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2 14:27:51 人浏览

导读: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制售假伟哥案日前在绍兴市一审宣判。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卫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据了解,34岁的王卫平曾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处拘役5个月。2005年4月,王从非法渠道购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制售假“伟哥”案日前在绍兴市一审宣判。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卫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据了解,34岁的王卫平曾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处拘役5个月。2005年4月,王从非法渠道购得壮阳药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粉剂,配以从湖州上海购得的药用淀粉、包衣粉等原料和制假药模具,生产假“伟哥”。经浙江省药品检验所鉴定,查获的部分假冒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由于药品监督部门的及时发现,这批案值2.41亿元的假冒性保健药品尚未流入市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