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制度 >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制度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31 11:17:17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化安全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对安全检查通用检查项目进行疏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此检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使用。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适用于

近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化安全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对安全检查通用检查项目进行疏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此检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使用。

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适用于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医药、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时使用。

在实施专项检查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所规定的项目作为必检内容,其他内容由各监管处室根据行业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规定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通用部分)所规定的项目逐项填写,真实反映被检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均要在检查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督促、责令企业整改或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各监管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汇总上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