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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0:10:11 人浏览

导读:

生产者进行生产的时候单单靠遵守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有些生产者往往罔顾这些规定而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所以需要在生产的时候安排特定主体进行监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原则。

  生产者进行生产的时候单单靠遵守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有些生产者往往罔顾这些规定而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所以需要在生产的时候安排特定主体进行监管,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原则

  一、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管的负责人是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是进行全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机构。负责对全国各地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制止违规生产、处罚违法行为。

  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有哪些

  (一)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

  (二)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

  (三)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

  (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

  (五)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

  (六)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

  (七)加快立法工作

  (八)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十)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

  (十一)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

  (十二)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时候需要遵循上述几项基本原则,监管人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自己本身也要遵循基本原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基本原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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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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