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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5 11:04:07 人浏览

导读: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可以先进行协商和实施行政手段。如若无所解决,为了完全摆脱公司僵局所造成的困局,实践中部分外国投资者会诉诸于司法手段实现公司的清算和清算,即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可以先进行协商和实施行政手段。如若无所解决,为了完全摆脱公司僵局所造成的困局,实践中部分外国投资者会诉诸于司法手段实现公司的清算和清算,即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

  第一步,自行解散的法定事由。

  外商投资企业自行解散和清算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二步,外商投资企业自行解散的事由出现以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

  根据操作实务,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和公司指定,一般情况下包括公司或股东代表,律师,会计师等。清算组的权利包括: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解除和安置;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向税务机关、海关、外汇管理局、劳动管理部门以及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9)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三步,公告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不影响清算程序的进行。

  第四步,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清算方案经股东会确认后,清算组负责实施清算方案。

  第五步,分配公司财产。

  按照清算方案,公司有剩余财产的。公司资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按照清算方案,公司无剩余财产或者公司资产不足支付相关费用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

  第六步,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履行的职权

  (一)召集债权人会议;

  (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追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六)分配剩余财产;

  (七)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

  三、公司僵局情形下的解散和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一旦出现公司僵局,企业的任何登记变更可能都无法正常进行,长此以往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往往会由一方股东完全掌控或者处于完全停滞的状态。在所有协商和行政手段都无效的情形下,为了完全摆脱公司僵局所造成的困局,实践中部分外国投资者会诉诸于司法手段实现公司的清算和清算,即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通过解散之诉实现公司解散,固然可以达到从公司撤出的目的,但所对应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是相对较高的。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公司解散之诉的特点在于原告所需承担的举证责任较高、程序较为复杂且耗费时间较长。

  外国投资者也应尽量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日常经营,避免因税务、外汇、海关等方面的违规事项对日后企业的解散清算造成实质性障碍。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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