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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企业清算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09:15:51 0人浏览

导读: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 的对称。泛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外商企业清算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外商企业清算知识
  •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处理流程按照以下方式: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2、通知、公告债权人;3、债权申报和登记;4、破产财产分配;5、清算终结;6、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后,其成员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事项和程序去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这个清算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公司破产清算的时间是多久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公司破产清算的时间是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破产清算的时间限制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
  •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  内容提要: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主要、最活跃的民事主体,其如同自然人生命体一样,有其产生、成长、衰老、直至终止的自然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将公司称之为公司生命体。与自然人不同的是,公司生命体的生存的强弱之分有着十分巨大的差距。有的公司已存续百年仍能生机勃勃而不见颓势,而有的公司成立不过数日,或几年就不得不终止。在现实的经济生活过程中,公司的终止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虽然公司终止的原因很多,但是所有的公司终止之前都必须经过清算这一程序。公司的终止如同自然人的死亡一样,是公司生命体的“死亡”。公司生命体的死亡会对公司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公司的职员的各种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在终止之前要对各种相关利益进行清算,将公司与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以维护社会生活的平稳秩序。目前,由于公司法制的不健全,中国的公司制度的各个关键环节都存在缺陷和不完善的...

  • 公司清算是指当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清算组参与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程序。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公司清算的种类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

  •   核心内容:公司清算的原因有哪些?公司进行清算是因为公司出现了解散、破产等事由需要处理公司的未了事务。公司进行了清算,才能消灭法人资格。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清算的原因。

      公司清算是指处理解散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分配其剩余财产,最终结束解散公司所有法律关系,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除了因公司合并、分立原因解散的公司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进行清算。通过清算,公司才能消灭法人资格。

      一、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

      (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

      (4...

  •   公司法主要调整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一、股权的转让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正常程序  公司法第72条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工商登记  二、瑕疵股权的转让  (一)瑕疵股权的转让问题  关于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否定说认为瑕疵出资者不能取得股东资格,故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就是无效的;肯定说认为,瑕疵出资者拥有股东资格,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其掩盖了瑕疵出资的事实欺诈了受让人而被受让人撤销合同。我们同意肯定说,原因有二:  一是,瑕疵股东应经被记载在股东名册、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资料中,而这些记载具有社会公示作用。根据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应当保护善意受让人对公示信息的信赖和对交易安全的预期。因此,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原因,就应承认该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是,在股权转让时,需要通知并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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