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应当同时向支付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并且在 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一)申报权利的条件 1 、申报权利人应当是持票人; 2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或者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 (二)申报权利的效力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的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启动这个程序的?他这么做可以得到什么好处? 对这个程序我有点理解不了。有简单浅显的例子加以说明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如下
[问题]175.下列选项中,哪种情况可引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非正常终结(多选) A、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B、支付人在接到停止支付的通知前已经对该票据支付的 C、在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