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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第146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6 01:41:21 人浏览

导读: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释义】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关联法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第14项《最高人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释义】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关联法规】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第14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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