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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公布欠债规避执行人名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2 16:30:41 人浏览

导读:

北京法院公布欠债规避执行人名单包括身份证号昨日(8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布了一批规避执行人名单。这批案件共20件,涉及19个单位、11名个人,执行总标的约1.47亿元。此次法院曝光的名单除姓名、地址外,还包括身份证号码。被曝光的个人中,未履行的标的

  北京法院公布欠债规避执行人名单包括身份证号

  昨日(8 月2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布了一批规避执行人名单。这批案件共20件,涉及19个单位、11名个人,执行总标的约1.47亿元。

  此次法院曝光的名单除姓名、地址外,还包括身份证号码。被曝光的个人中,未履行的标的额最高的是1495.48 万元,最少的为4.28万元。被曝光的单位中,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有限公司高居榜首,欠款金额为2803万元,是由外地法院判决生效,但因其财产所在地为北京,因此由二中院代为执行。

  调查显示,这些人中部分具有还款能力,但却在法院多次通知和寻找中拒绝执行。

  二中院执行庭庭长张贤昌表示,以前大多依靠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现在法院针对未提供线索的案件,将主动前往银行、工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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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种规避执行行为

  1.为逃避执行外出躲避,长期不归或下落不明;

  2.将财产所有权登记到他人名下,自己使用,或者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到银行开户存款,自己管理控制等。

  3.在诉讼阶段或债务产生期间转移或变卖财产;

  4.夫妻协议假离婚,或利用夫妻财产约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一方或子女名下;

  5.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设债务或对财产虚设抵押、担保等,规避其住房被法院强制置换或拍卖;

  6.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诉讼或仲裁,参与分配稀释执行债权或谋取优先债权;

  7.滥用案外人异议程序,或者利用和解协议恶意拖延、转移财产;

  8.在房屋中安置老人、病人、残疾人等拒绝迁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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