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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呼唤:劳动代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01:50:14 人浏览

导读:

在市场经济中,代理作为一种职业已屡见不鲜,税务有税务代理,会计有会计代理,审计有审计代理,律师进行司法代理等,劳动也应有劳动代理。一、理论根据1.用人单位呼唤这一职业的出现。现在人数少的用人单位大部分由会计人员代行劳资职责;人数多的企业往往组成一个
在市场经济中,代理作为一种职业已屡见不鲜,税务有税务代理,会计有会计代理,审计有审计代理,律师进行司法代理等,劳动也应有劳动代理。

一、理论根据

1.用人单位呼唤这一职业的出现。现在人数少的用人单位大部分由会计人员代行劳资职责;人数多的企业往往组成一个班子、一套人马穷于应付。无论人多人少均是一种过分节俭或浪费。

2.劳动者的权利不容侵犯。现在的职工对劳动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明知企业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苦于对劳动政策不清晰,不知如何去维护。

3.劳动部门改革促使形成这一职业。减人增效在政府职能部门的体现就是责任重人员少,减下来的人往哪里去?客观上给这一职业产生蕴育了土壤。

4.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要求有这一新职业。市场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用人单位有高节奏、快速度处理劳动事务的能力,可企业经营者主要精力放在获取经济利益上,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寻找一种途径。

二、代理范围、资格

1.企业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2.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代理;

3.企业劳资政策及咨询代理;

4.与之相应的其他代理。

劳动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应在执业前取得劳动代理师的资格,资格的认定权应在省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三、代理形式

应为有偿代理和无偿代理相结合的代理形式。大部分为有偿代理,即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可按代理标的或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由物价部门监督核准。对个别需要代理而又难以承担费用的,以法律援助的形式给予无偿代理,此种形式只局限特殊事件的代理上。

四、代理协议

代理双方当事人应以一种合同(协议)的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此种合同应隶属于经济合同范畴,由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依据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人员编制来源

劳动代理的人员来源有三种形式:一是现有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及劳动监察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二是劳动战线下岗分流的人员;三是经过劳动经济专业培训等专科以上并有一定资格的人员。

编制应是自筹自支的事业编制或是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

六、代理的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包括三项,第一项是初创时期,劳动行政部门给予扶持,会同同级财政统一拨付一定数额的开办费,以后逐年递减,直到自支。第二项费用来源即是代理费。第三项费用,在开办之后转为股份制,完全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

七、代理的实践及作用

劳动代理的雏形在实际工作中逐渐产生,笔者在年检执法中发现有些劳资员1人代1-3户或更多户用人单位参加年检的情况;在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活动中,也时常发现有申诉代理的情况;在信访接待中也经常发现有人代替别人来咨询、投诉的情况;至于代交保险,代联系培训更是不胜枚举。更可喜的是据相关部门反映,有的市已出现了劳动代理事务所的新事物。

劳动代理的产生一方面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减轻劳动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起到减压分忧作用。另一方面使劳动部门中既有工作经验又懂得劳动政策的老同志有用武之地。

可以乐观的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这种新兴职业会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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