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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案件举证的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12:43:4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劳动诉讼程序受法典的规定所规范,且补充适用司法组织法规的规定及与劳动诉讼程序相配的一般民事或刑事诉讼法规的规定。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讲解几种劳动诉讼案件举证的内容有哪些和轻微违反诉讼程序的步骤处理。

  核心内容:劳动诉讼程序受法典的规定所规范,且补充适用司法组织法规的规定及与劳动诉讼程序相配的一般民事或刑事诉讼法规的规定。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讲解几种劳动诉讼案件举证的内容有哪些和轻微违反诉讼程序的步骤处理

  【阅读导航】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五、相关法律知识

  六、下列行为须按本法典所定的轻微违反诉讼程序的步骤处理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

  五、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条 劳动审判权的范围

  一、本法典所规定的程序,适用于由劳动法律关系而生的问题。[page]

  二、除其它依法应视为具劳动性质的事宜外,下列事宜亦具劳动性质,并须按本法典所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处理:

  (一)由具从属性的劳动关系而生的问题,以及与建立该劳动关系的合同有关的问题;

  (二)由为提供一项具体订定的劳务而订立的合同所生的问题,只要该劳务是在经济上依赖他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提供,即使该劳务应由一组人提供而有关合同并非与每一人直接订立亦然;

  (三)由学徒培训合同而生的问题;

  (四)为同一雇主实体提供劳务的劳工间出现的涉及劳工个人权利及义务的问题,而该等问题是由执行工作时共同作出的行为所引致,又或由其中一名劳工执行工作时或因执行工作而作出的不法行为所引致,只要有关民事责任不应在普通刑事诉讼程序中与刑事责任一并确定;

  (五)由在职业介绍所业务范围内建立的关系而生的问题,尤其是关于挑选劳工及安排劳工就业的问题,以及关于职业介绍所及劳工的权利与义务的问题;

  (六)由工作意外或职业病而生的问题;

  (七)因向遭受工作意外或患职业病的劳工提供医疗服务、护理服务或医院方面的服务,或供应药物、假体及矫形器具,又或提供其它服务或作出其它给付而生的问题;

  (八)附属于按本法典之规定进行的、已提起或将提起的诉讼的保全措施;

  (九)以在劳动诉讼中取得的执行名义为依据而提起的执行之诉,以及为能确实履行由劳动关系而生的义务或因社会保障权利而生的义务之执行之诉。

  六、下列行为须按本法典所定的轻微违反诉讼程序的步骤处理

  (一)违反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或规章性规定且构成轻微违反的行为;

  (二)违反关于职业介绍所业务的法律规定或规章性规定且构成具劳动性质的轻微违反的行为;

  (三)违反关于工作地点的卫生及安全的法律规定或规章性规定且构成轻微违反的行为;

  (四)违反与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有关的法律规定或规章性规定且构成轻微违反的行为;

  (五)特别规定在劳动审判权范围内审理的其它轻微违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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