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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10:34:30 人浏览

导读: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早已经成了大家关注的一个话题,中秋和国庆挨得很近,史上最支离破碎的长假即将到来,很多职场人士准备利用这个长假好好放松一下。然而也有不少的人愿意留在办公室加班,或者是被迫加班。那么,无论自愿与否,由于中秋、国庆加班引发的加班费支付问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早已经成了大家关注的一个话题,中秋和国庆挨得很近,史上最“支离破碎”的长假即将到来,很多职场人士准备利用这个长假好好放松一下。然而也有不少的人愿意留在办公室加班,或者是被迫加班。那么,无论自愿与否,由于中秋、国庆加班引发的加班费支付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又该怎么办?就此问题这篇文章讲你一一解答。

  最多可赚1.1倍月工资

  根据规定,沈阳市2010年中秋节法定假日为1天,即9月22日,调整后为22日-24日,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十一”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9月26日 (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秋节和“十一”的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2、3日(十一)共4天为法定节假日,而另一种是休息日,即9月23、24日和10月4、5、6、7日共6天为休息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而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加班天数×200%(或300%)。

  可以这样算:(月基本工资按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计算)

  4天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900元÷21.75×300%×4=496.55元

  6天的加班工资=900元÷21.75×200%×6=496.55元

  这就是说,如果中秋、“十一”都不休息,连轴转三周,可以得到加班费993.1元,是平时月工资1.1倍多。

  51%受访者不追究加班费去向

  “加班谁人没遇过,加班费有几人得?”刚刚得到通知中秋节需要加班的张先生嘴中不停念叨着办公室的“流行语”。“加班,从来都是领导一声命令,谁敢不来呀,除非是他不想干了。至于加班费嘛,哎,给就给,不给我们也没要过。”张先生无精打采地说。

  同样,另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李先生也说:“主动向单位索要加班费是个危险系数很高的行为。当员工向单位索要加班费时,其实就是变相地向领导宣战。如果赶上领导心情好的话,或许只是被‘思想教育’一番,如果赶上领导心情不好,估计下场就是卷铺盖卷儿走人。”[page]

  其实像张先生和李先生这样想法的人不占少数,在笔者随机调查的200名企业员工中,51%的员工表示,节假日赶上加班就自认倒霉,至于加班费单位给就给,不给也不会主动去要。而受访者中近四成的人表示,会向单位“据理力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单位隐藏证据要担责

  “不是我们不想讨要加班费,而是讨要加班费需要自己举证,但是领导要求员工加班,哪有还给列字据的,都是顺口一说。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这样去要加班费,还得让单位倒打一耙,所以索性就不要了。就算我们加班时有录像、有打卡记录,但是单位就是死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办法。”沈阳一家企业员工王先生道出了吃哑巴亏的缘由。难道属于自己的加班费自己都没有办法讨要吗?就这个问题,笔者采访了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的贾律师。

  贾律师解释,过去因为加班费问题确实需要原告(员工)自己举证,但是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也就是说,劳动者要讨要加班费时,如果加班的事实的确存在,并且劳动者确实掌握了单位存在证明自己加班的证据,就有权利让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如果单位不提供,就必须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这样就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增了一层保障。

  讨要加班费得尽快

  近日,某网站对“上班族”进行了一项加班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表示平均每天加班2-4小时,有28%的被调查者平均每天加班4小时以上。而加班不给钱也已经成为了职场“潜规则”。

  有部分网友称怕自己在职期间讨要加班费会丢了饭碗,因此决定离职后再向单位讨说法,其实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贾律师称,加班工资案件的关键就是加班时间的确定,如果等到离职后再进行维权,就很难对加班时间进行充分举证,这样劳动者往往就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间。

  留心掌握加班证据

  “想为自己维权平时就得多个心眼。”贾律师建议,首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明确加班及加班费的各项事宜,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自己掌握的加班证据进行证明,例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加班通知单、用人单位制定的值班表等。如果自己没有证据,在加班期间,劳动者应该坚持实行考勤打卡制度,那么一旦出现纠纷,单位就有责任出示类似证据。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工资条上有部分加班工资,那么工资条就可以作为证据。[page]

  但是,这样的加班也给用人单位提出了一个问题,有些用人单位表示,员工加班,有的来了只是打个卡,或在考勤表上登个记,然后就回家了,要么就是在办公室里开茶话会,难道这样单位也需要付他加班费吗?就这个问题,贾律师表示,单位不要轻易让员工加班,同时在员工加班时也要进行一定的管理,这样才能维护单位本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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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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