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职业病 > 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的处理程序

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的处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17:16:48 人浏览

导读:

工伤事故的双方当事人:1、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工伤职工: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工伤事故的双方当事人:

  1、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工伤职工: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