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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退休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02:59:23 人浏览

导读:

江西省劳动厅赣劳计[1998]47号江西省媒炭工业厅:九月二十一日来函收悉。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职工退休应由何级社会保险机构审核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省劳动厅赣劳计[1998]28号文件规定:“省直、中央驻赣企业职工退休,经主管部门同意

江西省劳动厅 赣劳计[1998]47号

江西省媒炭工业厅:

  九月二十一日来函收悉。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职工退休应由何级社会保险机构审核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省劳动厅赣劳计[1998]28号文件规定:“省直、中央驻赣企业职工退休,经主管部门同意,由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报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考虑到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其具体业务经办下放到省级社会保险机构。因此,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到地方管理后,职工退休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报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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