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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的申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2 19:36:37 人浏览

导读:

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的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亡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次月起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参见: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1号)

发布日期: 2003年8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3年10月1日

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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