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邑县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情况
导读:
医疗费用紧,职工看病难,是企业长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部分小企业和微利企业,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不仅影响了职工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稳定企业、稳定社会,还挤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为了保障职工医疗,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大邑县于19年初开始在企业试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并逐年扩大试行范围,取得较好效果,其简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邑县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61户,职工9032人,离退休职工1207人。19年该县在省、市劳动部门指导下,首先选择商业局所属百货公司进行大病医疗费统筹试点,取得试点经验,次年将试点扩大到商业和粮食系统,参加统筹企业22户,职工1890人,离退休职工536人,试行效果较好。今年,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邑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把大部分医疗费用统筹的试点工作扩大到县属所有国营企业中。4月17日县召开了大病医疗统筹大会,全县国营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部、委、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分管县长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要求企业领导统一认识,积极参加统筹。县成立了由分管县长负责,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参加的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病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统筹标准为,在职职工每人每月3元(在企业福利基金和自有资金中列支),离退休职工每人每月5元(在企业营业外项下列支)。大病统筹费由县社会保险机构采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按月向企业收缴,在银行开设“大病统筹费”专户存储。参加统筹的职工如因病住院,医疗费超过300元的部分,采取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合理负担的办法,具体比例为:大病住院费300~1400元,保险处负担80%,企业负担15%,个人负担5%;1401 ~2000元,负担比例为90%、6%、4%;2001元以上,负担比例为95%、3%、2%。在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下,通过充分的思想动员,使企业提高了认识,纷纷踊跃参加统筹,截至5月底,61家国营企业分别签定了委托收款合同书,职工全部参加了统筹。迄至6月底,已征集统筹金105116元,按比例拨付大病费23508.2元。
二、作用和效果
大邑县在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首先,通过统一调剂,缓解了企业医疗费用紧张状况,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之间医疗费畸轻畸重的矛盾,较好地解决了小企业和微利企业职工害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职工医疗。如县饲料公司,1990年按规定上缴大病统筹费972元,全年用去医疗费10026.11元,其中1名职工害大病就用去近9000元,统筹办按规定及时给该厂拨付了费用。该厂领导深有体会地说,过去,我们以为企业年轻人多,参加统筹不合算,事实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调查中,县食品厂瞿厂长这样说道:“我厂厂小利微,退休职工多,19年实际支付医疗费30716元,其中1名职工3个月就花去13000余元,厂全年医疗费占盈利总额75%,被迫挤占其它费用,至今厂尚未恢复元气。要是1990年不参加统筹,再发生类似大病,就实在承受不起了”。
又如,县国营茶旅社,有职工14人,其中退休职工10名,年盈利剩余仅1000余元,该社有1名精神病人,每年医疗费就用去700余元,职工大病、重病医疗费无法保障。实行统筹后,解决了这类小企业、微利企业的后顾之忧。该社承包人严正尧感慨地说,过去职工害大病、重病,单位承受不起,如今搞了大病统筹,我们松一大口气了。
其次,通过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负担,较好地克服了长期存在的医疗费用国家、企业、“全包干”的意识,节省了医疗费。1991年,县商业和粮食系统共征集大病统筹金999元,当年发生大病(住院医疗费在300元以上)89人次,按比例拨付75574.52元,结余24324.48元。
第三,有利于增强企业管理,减轻经营者负担,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稳定职工思想,稳定企业、稳定社会。该县城关粮站,实行医疗费管理前,病假多、住院病人多,特别是非常紧张时期,找站领导请假的不少。通过实行大病统筹和加强300元以下住院及门诊医疗,以及相关制度管理,较好地扭转了上述不良状况,保证生产经营。
三、几个重要环节
1、党委重视、机构健全是根本保证。大邑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这项改革工作,确定分管县长亲自负责,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认真研究和制定下发大病统筹规定和实施细则;主动协调银行、财税以及医疗部门的关系;组成了统筹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了齐抓共管,综合协调,保证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2、提高企业领导认识,引导企业积极参加是重要环节。大病医疗统筹是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新探索,企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大邑县利用各种会议以及深入企业,做企业领导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统筹的意义和试点效果,使企业领导认识到实行大病医疗是对职工实行社会主义保障,是为合理负担大病费用的一项重要政策。实行统筹,企业迟早要受益,只不过是受益有先有后而已,同时,实行统筹,有利于强化企业管理,有利于节约医疗费用。统一企业领导认识,保障了大病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3、合理测算基数,做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基础。该县在测算基数时,一是以系统和企业前3年大病费用人均额为依据,参照两年试点经验;二是考虑离退休职工年老多病,大病发生率相对高,计提标准高于在职职工。在拨付比例上,主要体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分担的原则,体现改革方向,有利于加强管理,节约医疗费,并充分考虑职工承受能力。
4、银行紧密配合是一重要环节。如果不强化基金征集手段,统筹办法再好,也将是无米之炊。该县今年在统筹前,由分管县长召集四家银行开专门会议研究,实行由县大病统筹办与企业签字《委托收款合同书》,委托银行收款,即减少了工作环节,方便手续,又确保统筹金的征集。
5、300元以下住院费和门诊治疗费占职工治疗费较大部分。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与大病统筹相配套,才能发挥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整体效果。大邑县在开展大病统筹工作的同时,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一般病住院(300元以下)及门诊医药费管理。住院费根据工作年限确定比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合理负担;门诊费则实行包干基数,超支部分三方合理负担;通过配套,基本形成职工医疗费用管理体系,发挥了较好作用。
6、医疗部门的紧密配合同样重要。大邑县确定卫生局主要领导参加统筹领导小组、帮助宣传、协调大病统筹工作。较好地取得医疗部门的主动配合,对于保障医疗、合理处方用药,节约医疗费等起到较好作用。
7、统筹金入不敷出或节余太多的处理应本着调动企业积极性的原则。大邑县今年大病统筹暂行办法中规定,若当年大病统筹发生入不敷出时,由大病统筹领导小组会同财政局研究临时借支办法解决;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加强医疗制度管理,凡是上缴统筹金及时、大病开支少、医疗费管理好的企业视情况给予奖励。在试行阶段,这样做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有利于引导企业节约医疗费。
8、大病统筹如不界定病种,则容易造成失控。但有的病种(如精神病等)住院与门诊治疗难以界定,所以,在作出明确规定后,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应实事求是作灵活处理,以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参加统筹的积极性,保证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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