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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八个规定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2 13:08:39 人浏览

导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安监局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拟订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8个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省安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明确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安监局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拟订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8个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省安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政府领导人及部门负

  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8个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和调整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尽快理顺工作中存在的业务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切实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8个安全管理规定与正在深入开展的5个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深入开展8个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的舆论氛围。

  五、各地市、各部门可根据8个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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