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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在沪就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01:37:36 人浏览

导读: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2.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

2.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

3.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

4.有确定的工作单位;

5.具有所要从事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者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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