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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过去的劳动贡献应进行抵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22:37:55 人浏览

导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结构调整中的就业问题》课题组日前提出建议:面对今后一个时期严峻的就业形势,政府除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应消除体制障碍,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其他有关政策。该课题组认为:下岗职工再就业之所以成为难点,并不单纯是就业机会问题。目前,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结构调整中的就业问题》课题组日前提出建议:面对今后一个时期严峻的就业形势,政府除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应消除体制障碍,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其他有关政策。

该课题组认为:下岗职工再就业之所以成为难点,并不单纯是就业机会问题。目前,全国范围内从事有收入劳动的下岗人员数量约占总量的一半,然而,无论是未实现再就业,还是事实上已实现再就业的下岗人员,均强烈地保持着对政府和原企业的依赖,其根源在于旧体制事实上承诺了对职工的就业保护及其他生活福利保障。

目前,下岗人员对政府和企业的压力,实质上是对传统契约关系和旧体制承诺的追索,而非单纯的就业压力。因此,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最基本的政策选择应是消除体制障碍,对职工过去的劳动关系和政府承诺进行抵偿。结合有关制度改革,对职工过去的劳动贡献进行明确抵偿,既可以解决职工对旧体制的依赖,也可解决下岗人员的后顾之忧。与失业有关的生活困难问题可通过强化社会救济解决,即建立一种面向全社会的救济体系,救济不以就业状态为依据,而是以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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