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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全新领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20:16:08 人浏览

导读:

改革开放的大潮,冲击了传统的用工制度,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诞生与发展进行了洗礼。随着新型用人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职业指导这一适应市场就业,帮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正确择人择业,合理进行双向选择的必备手段将在中国就业领域中展示它强大的生命力。什么是职业指导?

改革开放的大潮,冲击了传统的用工制度,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诞生与发展进行了洗礼。随着新型用人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职业指导这一适应市场就业,帮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正确择人择业,合理进行双向选择的必备手段将在中国就业领域中展示它强大的生命力。

什么是职业指导?职业指导是一定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需要及职业结构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结合被指导者的个性特点,通过就业形势、社会职业介绍,职业兴趣、能力素质测试,职业培训、升学选择建议,求职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发人的潜能,帮助其了解自己与职业,选择学习、培训,选择职业及在任职中求得发展;帮助用人单位选择合格劳动者,促进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合理配置,从而达到人与职业的合理匹配的过程。职业指导对于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配置、使用、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它既是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又是一种社会性服务手段,是中国劳动就业服务领域中重要的工作内容。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面临极其严峻的就业形势。通过职业指导,引导人们转变传统观念,挖掘个人潜能,树立新的竞争就业意识,就是缩短失业周期,解决失业的有效办法。

作家梁晓声在给他妹妹(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一封信中说:“国家有国家的难处,这难处非某一英明人物,某一英明决策能一朝解决的,公有制的负载早已太沉重,从前中国工人的活法是七分靠国家,三分靠自己,现在看必得反过来了,七分靠自己,三分靠国家,那三分便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人阶级的责任。”这一对当前就业形势,对就业要靠自强自立,靠竞争的看法,是切合实际的。事实上,从70年代末期,我国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时就已经开始逐步打破就业靠国家的分配体制。国家不包分配,鼓励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建立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增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功能,实行市场竞争就业等一系列方针政策都表明,国家早已着手改革劳动用工制度,而目前实施的“再就业工程”,开展对特殊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的职业指导以及一系列的就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正是国家在承担对曾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国有企业工人阶级的历史性责任。

在市场就业体制下,许多求职者往往进入如下误区:如工作轻松些、挣钱多些、单位离家近些、工作自由性大些的考虑;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别的经济类型单位概不选择;不合兴趣、爱好的工作不做;对个人前途无发展的工作不做等,在这种心态支配下,耽误了择业时机和学习培训的进程。应该说真正十全十美、无一挂漏的单位乃至岗位是近乎绝有的,相对满意的职业或是要求素质过高,或是机遇一世难求。职业指导正是要使每个求职者认识到,在各种职业中,劳动条件有好有差,收入水平有高有低,各种条件都是相对的,职业本身并无高低贵贱好坏之分,把握时机,选择适合自身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个人聪明才智、有适当收入可养家度日的职业就是适合的职业。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新兴技术的学习,劳动者可以不断改造工作条件,不断进取,变换工作岗位。而改变的基础则是:自身条件加机遇,自身条件靠学习和积累,机遇靠求索和把握。脱离实际的追求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对于用人单位也存在着用人观念转变问题。既然中国国情使得一部分因历史原因未能取得高等学历的中年人脱离了工作岗位,需要进入市场就业,千篇一律的“大学本科以上,硕士学历优先,30岁~35岁以下,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的用人招聘广告和几乎所有单位拒绝招用和调入40岁以上人员的“默契”又堵住了失业人员转换工作岗位的路,这批人再就业出路何在?而事实上,有些工作并非只有如上条件的人才能胜任,在中国办企业是不是在用人上应考虑尊重现实、放宽条件和年限,最起码为自己要聘任的员工乃至经营不景气后需求职的自己10年后再就业创造些宽松条件呢?否则,国家真应该出台类似欧洲某些国家的辞退保护办法,即裁员时只能从最后进入企业的人开始辞退。相信这种用人状况会随着各种保险的社会化统筹管理而有所好转。

职业指导还通过科学测试手段,帮助求职者客观地了解自己的能力和所适合做的工作,了解社会职业的需求,以期有目的地选择培训专业和就业岗位,早日在劳动力市场中定位。

北京电视台播放的一次“假如你将成为下岗人员”心态调查现场采访节目中,几乎所有的人员被问之如果单位因经营原因通知你下岗,你将采用什么方式挣钱养家时,回答多是:不知道;没考虑;单位还没有辞人的迹象等。可见,多数人对失业无心理准备,一业从终、一次分配定终身的传统就业观念仍占有绝对市场。也有少数人认为应居安思危,提前为转业转岗考虑参加培训,学习其他技能,以一专多能防备下岗或被辞退,但对学什么适合自己并有利就业仍处迷茫状态。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指导员正是帮助人们解决求职、培训困难的专业人员,他们可通过科学测试手段,提出每个求职人员所适合的职业的建议,帮助求职人员制定求职计划,参加求职活动;建议失业人员与之洽谈,接受指导以确定培训和求职方案。

通过职业指导工作,还应使求职人员树立健康的求职心态,掌握必要的求职技巧,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正确认识失业。失业与就业是一对相辅相成的矛盾。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缺一不可,没有失业就没有就业,一定的失业率是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必不可少的因素。就业光荣,失业也并非不光彩,要通过努力缩短失业时间。其次是克服求职时难以启口、羞于求人的状态。传统观念使人们习惯奉行遇事靠自己、万事不求人的宗旨。识时务者应清楚认识到进入市场求职并非求人,那是因为:一是政府有建立公平竞争就业的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是专门以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帮助实现就业为工作目的的工作机构。二是社会上其他形式职业介绍机构在收取了用户一定中介服务费后,更应努力帮助其实现择人择业的目的。三是积极求职靠劳动谋生是光荣的,与其固守在毫无生机的行业、企业吃救济过日子,不如实施“战略”转变,参与市场的重新“组合”,另寻生机,再谋生路。最后是鉴于企业求贤若渴,求职应建立在重视提高文化素养和自身技能的基础上进行,进入市场运行机制下靠竞争存活的用人单位,越来越摒弃那些仅凭三亲六故、裙带关系而无半点真才实学进入企业的人,正所谓企业不养闲人。

掌握健康的求职心态还需备有必要的求职技巧,通常包括:一定的程序,如与所求职业相符的装束;内容充实、语言得体、态度明朗的求职自荐信;面谈时间、地点的确认;面谈前所有可能谈及问题的答案准备;证明身份、学识、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各种证件、证书、出版发行的资料等。还有程序外情况:如何掌握面谈技巧,向用人单位委婉提出自己的问题(如工时、待遇、劳动合同等);如何处理面谈时冷场现象;如何处理失败的求职;面谈前后礼貌招呼;求职成功后如何建立再次联系;如何依法办理用工手续等。社会上有关这些技巧的介绍书籍不少,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也常为顾客备有此类宣传册,参加就业部门的求职活动也可学习到此类知识和经验。

目前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已全面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确定了专职职业指导员,帮助劳动力供求双方改变择人择业观念,通过举办就业指导座谈,求职技巧讨论,职业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讲国家就业政策,开展政策咨询、测试评估、设计求职计划;为用人单位选拔合适的人选,为求职人员确定合适的职业,为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各类学校毕业生确定择业培训方位,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正确选择用人,尽快实现就业。

职业指导──这一帮助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帮助用人单位顺利选择人员的服务功能,市场就业机制中必不可少的服务项目将会在我国成长壮大,并逐步延伸向管理专业化、操作科学化、服务社会化领域发展。

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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