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服务 > 推动社区就业评估与考核

推动社区就业评估与考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10:19:55 人浏览

导读:

评估与考核各级民政部门在开展评估社区建设成果时,必须把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和社区就业的情况,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进行认真、全面考核。[详见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建设厅、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工商局、地税

评估与考核

各级民政部门在开展评估社区建设成果时,必须把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和社区就业的情况,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进行认真、全面考核。

[详见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建设厅、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工商局、地税局转发劳动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1年9月6日浙劳社培[2001]214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