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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10:08:00 人浏览

导读:

内容提示: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代理的主要职能委托代理的对象代理部门代理的业务项目与内容代理的方式与要求(一)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劳

内容提示:

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

代理的主要职能

委托代理的对象

代理部门

代理的业务项目与内容

代理的方式与要求

(一)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

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二)代理的主要职能

劳动人事代理的主要职能是: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应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接受用人单位(集体委托代理)或个人委托(以下统称为委托代理对象),以档案托管为基础,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职工工资升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缴纳社会保险等工作相结合,为其提供劳动人事全方位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三)委托代理对象

劳动人事委托代理对象包括河北省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和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其它需要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四)代理部门

劳动人事代理由县(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办理,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下,在上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非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劳动人事代理工作。

(五)代理的业务项目与内容

1、向委托代理对象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劳动工资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代办招工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与解除等相关事宜。

3、按照委托对象的要求,对其新招人员和转岗、转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4、为委托代理对象保管劳动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人员在委托代理期间,原身份不变,按有关规定计算连续工龄。

5、按照有关规定,为委托代理对象代办职工工资升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申报、职工调出调入和职工退休退职等事宜。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委托代理对象代办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宜。

7、对委托单位下岗、失业和劳动合同期满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8、为委托代理对象办党、团组织关系。

9、为委托代理人员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10、承办与“劳动人事代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代理的方式与要求

1、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与委托代理必须按照“自愿委托、协商一致、公正高效”的原则,以契约方式实施管理,双方各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责任、权利和义务。

2、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代理,须向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提出委托代理申请,并与劳动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人事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发生争议,根据劳动人事代理协议书约定条款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调解处理。

3、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受委托代理对象委托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实行有偿代理,按有关规定收取委托代理费用。

4、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对象要建立定期业务工作联系制度,互通情况,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委托代理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履行《劳动人事代理协议书》中的各项义务。

[详见河北省劳动厅关于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通知(19年5月26日冀劳[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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