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服务 > 劳务企业工作要求

劳务企业工作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09:28:39 人浏览

导读:

工作要求1.劳服企业产权界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国家国资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7]18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程序按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城镇集体所有

工作要求

1. 劳服企业产权界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国家国资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7]18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程序按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财清字[1996]13号)执行。

2. 对《规定》颁布前已经进行产权界定的劳服企业,要按照《规定》颁布的办法进行相应规范。对实行股份合作制和新办的劳服企业,应按《规定》颁布的办法,依法明确产权关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