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就业 > 就业动态 > 高校毕业生留京签约30日截止 严格控制“双外生”

高校毕业生留京签约30日截止 严格控制“双外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13:29:58 人浏览

导读:

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材料的最后时限将由往年的3月31日后延至4月30日。这意味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留京工作,须在4月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并将自己的材料报送市人事部门审批,这也标志着毕业生留京签约已进入倒计时。这是记者从市

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材料的最后时限将由往年的3月31日后延至4月30日。这意味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留京工作,须在4月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并将自己的材料报送市人事部门审批,这也标志着毕业生留京签约已进入倒计时。这是记者从市人才服务中心昨天发布的《关于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材料的补充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介绍,大部分用人单位已经在3月31日前申报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材料。对于逾期未使用的进京指标,市人事部门已经按单位需求进行了重新分配。重新分配后,各单位所拥有的指标将有所变化,应按新指标再行申报。同时,申报系统也将重新开放,最后的统一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市人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非北京生源想要留京工作的第一步骤就是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 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之后再由用人单位登录网站填写毕业生信息及引进理由提交申报。和往年一样,今年市人事局依然按照紧缺专业、政府调控的原则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规定,各用人单位要尽量引进规定范围内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北京市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同时继续严格控制“双外生”,即非北京生源且非北京院校的毕业生除艰苦行业、远郊区县外原则上不能引进。

  据了解,2008年市人事局规定的本科生进京紧缺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及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生物医药类、化学化工类、材料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研究生办理户口虽然没有专业限制,但是人事局审批时要求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审批。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 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3.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4.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范围之内;

  5.毕业生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需在425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6.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