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经济补偿金 > 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0:51:46 人浏览

导读:

公司如果遇到困难时期,可能并不需要那么多员工的时候会进行裁员活动,对于裁员的员工来说,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且给相关的补偿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公司如果遇到困难时期,可能并不需要那么多员工的时候会进行裁员活动,对于裁员的员工来说,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且给相关的补偿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提前一个月裁员通知要给补偿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无论是哪种理由公司辞退员工都是要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流程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偿的话,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