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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7 11:49:47 人浏览

导读:

企业破产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企业破产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要是破产的,因为需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此时就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倒闭的公司遣散员工如何赔偿

  倒闭的公司遣散员工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

  (一)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2、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规定,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无论1986年10月1日前后参加工作,出中心时只能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二)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1、一次性安置费计发办法。

  国有破产企业符合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条件的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破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上一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发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金计发办法。

  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且在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企业破产时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以本人进中心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经济补偿金。领取经济补偿金人员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职工补偿的过程中,要按照职工补偿的相关规定来补偿职工。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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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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