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18:02:11 人浏览

导读: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十三年,如果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单位只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法吗?如果我在单位工作了五年,因家里有急事,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否有限制?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十三年,如果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单位只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法吗?如果我在单位工作了五年,因家里有急事,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我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但以下两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2个月:一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的情况属于上面所列的第二种情形,虽然你已在该单位工作了十三年,但单位向你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仍是合法的。

如果你因个人原因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