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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老员工可捧“铁饭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00:57:51 人浏览

导读:

距离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还剩下一个月时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发生哪些变化?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有关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法》热点进行了解读。案例解读:在某服装厂工作的小孙在
距离明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还剩下一个月时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发生哪些变化?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有关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法》热点进行了解读。

  案例解读:在某服装厂工作的小孙在黄务一家服装厂工作快一年了,单位一直借种种理由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近日,他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是在明年,小孙不仅可以要求补签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还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案例解读:张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在该单位负责保卫工作了5年多。今年,单位通知他说要进行裁员,聘用人员以后不再使用。张某等人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被拒。他们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受理。这种情况如果到了明年,劳动部门就可以受理了。

  新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法,一般劳动者适用本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案例解读:老李在某公司工作了12年,劳动合同一签两年,今年单位与他的合同期满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老李请求公司继续聘用他遭到拒绝。如果事情发生在明年,老李就可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了。

  新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即使具备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一般情形,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工作年限较长的劳动者的职业安全稳定性的特殊保护。

  案例解读:大学毕业生小刘应聘到某软件公司工作,老板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老板又说要想留下来再加3个月的试用期。小刘左右为难,不知该退该留。按照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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