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岗位的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导读:
随着08年元月《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为了更好的帮助中人网广大会员朋友全面的熟悉、掌握各项劳动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的降低各项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在帮助会员朋友解决企业用工法律问题的同时,中人网计划在劳动与法频道举办为期两个月的"本周说法"活动。
"本周说法"是中人网劳动与法频道推出的一个全新的法制互动类活动,每周一期,"说法"采取以案说法、会员参与、律师评说的活动样式。活动的宗旨是:辩案件原委,析法律真谛。通过企业劳动用工中的各式法律问题之分析,来传递劳动法律知识,感悟法律精髓。为广大会员朋友提供一道劳动法律"快餐".会员朋友可对"本周案例"自由评说,为案例中主人公或企业出谋化策,帮助他们从各自的角度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中人网将在下一个周一时公布五位精彩评说员,给予中人网100分积分奖励。另:如有任何劳动法律疑问都可发贴提问,我们将一并予以答复。
[本周案例]
汪某是某工厂的车工,与工厂签有五年期的劳动合同。
刚开始,汪某对自己每天八小时都要在车床前站立工作很不适应。下班时,往往是两腿酸软,疲惫不堪。半年以后,他才渐渐地适应了这份站立式的工作。
没想到,一次体检时,汪某被检查出右腿骨头里长有肿瘤。根据医生的建议,汪某做了肿瘤切除手术。为此,汪某连续休病假三个月,休满了他应享受的医疗期。病愈回厂上班时,工厂继续安排他做车工工作。但汪某认为,自己的身体已不能从事车工工作了,并出示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证明自己因切除腿部肿瘤时,已将大腿骨的一部分一并切除,不能够长时间站立。同时,汪某提出了要求厂领导把他调换到仓库当管理员或其他不需要长时间站立的工作岗位的请求。
对于汪某的请求,厂领导表示不同意,并与汪某商量,如其不能从事车工工作,是否愿意同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汪某表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可能再干车工工作了。双方因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解决方案而僵持起来。
几天后,工厂人事部经理对厂长说:"其实,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汪某既然已经享受完了医疗期,我们工厂就可以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了,没有必要非得征求他的同意,工厂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他就可以了。"听了人事经理这番话后,工厂作出了企业单方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提前三十日通知了汪某。
问:
如果您是该企业的HR,如何操作才能顺利的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承担法律上的风险?
如果您是劳动仲裁员,面对这样的案件您会如何处理?提出您的结论依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员工工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一、乙方于__
姜小姐数月前与某通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这样一个条款: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乙方(指姜小姐)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方(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依据一.(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