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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0年却没签劳动合同 员工寻求法援终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23:34:13 人浏览

导读:

从1997年到2007年,王详(化名)在南京某商贸公司辛苦地干了10年。由于当时进这家公司时,该公司还不具有法人资格,就一直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王详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后来公司获得了企业法人资格,但依然没有和许多员工签劳动合同,这批员工都是敢怒不敢言,都害怕

  从1997年到2007年,王详(化名)在南京某商贸公司辛苦地干了10年。由于当时进这家公司时,该公司还不具有法人资格,就一直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王详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后来公司获得了企业法人资格,但依然没有和许多员工签劳动合同,这批员工都是敢怒不敢言,都害怕失去工作而没有向劳动部门举报。

  直到2007年初,王详所在的公司违法使用员工的问题,被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此时公司才公告,要求所有员工在5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等了10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王详和其他很多员工都很高兴。公告的第二天,王详就去签合同,却惊讶地发现在他签的合同上,并没有公司的名称和盖章,当时他也没太在意,就签了字。不料几天后,王详收到公司的劳动合同,上面的用人单位居然是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公司!

  这让王详感到很蹊跷,认为自己并没有和合同上的这家公司有过劳动关系,而自己公司这么做分明是想逃避责任。于是,王详就向公司提出异议,但是公司不仅没有理会他,还解聘了他。愤怒的王详向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王详称,当时他所在的公司不仅以“视为自动离职”胁迫他们签了这个假劳动合同,还逼迫他们签了个“补偿协议书”,将多年来公司欠员工的一切费用一次性补偿,而这个数目要比实际少很多,但是如果不签就“视为自动放弃补偿”。

  经过几个回合的庭审较量,最终法院二审支持了王详,帮他找回了他应得的补偿金和社会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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