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工资福利 > 破产企业职工待遇问题

破产企业职工待遇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9 00:26:03 人浏览

导读:

破产企业职工待遇问题(一)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原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清算组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的生活补助费。(二)破产企业自谋职工的职工,领取了生活补助费以后,仍可按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三)破产企业中的198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

破产企业职工待遇问题

(一)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原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清算组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的生活补助费。

(二) 破产企业自谋职工的职工,领取了生活补助费以后,仍可按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三) 破产企业中的198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详见浙江省劳动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复函》(1999年4月23日浙劳函[1999]54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