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劳保新知 > 带薪年假补偿等于三倍工资

带薪年假补偿等于三倍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10:53:3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12月要去旅游了,今年的年假要是再不休就浪费了。这是目前很多单位员工的想法。虽然11月~12月是旅游市场的传统淡季,但随着带薪休假制度的普及和推广,预计12月的旅游市场将被抢着休假的人悄然催热,会形成一个小高峰。不过,没有机会赶上休假的员工也不用

  核心内容:“12月要去旅游了,今年的年假要是再不休就浪费了。”这是目前很多单位员工的想法。虽然11月~12月是旅游市场的“传统淡季”,但随着“带薪休假”制度的普及和推广,预计12月的旅游市场将被抢着休假的人悄然“催热”,会形成一个小高峰。不过,没有机会赶上休假的员工也不用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赶上休假的员工可以申请补偿。

  日前,省人社厅表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没有休年假的员工可以获得3倍工资的报酬。据介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就享有休带薪年假的权利,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员工和单位因带薪休假发生劳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孙铭悦)

  法律快车相关知识:

  带薪休假安排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