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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8:03:3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吴女士在单位工作了十年,却在生孩子后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女士于向太原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

  核心提示:吴女士在单位工作了十年,却在生孩子后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女士于向太原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

  “我在单位工作了十年多,因业绩突出多次获得荣誉,却在生孩子后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3月21日,陆女士告诉记者。陆女士拿着太原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裁决用人单位支付陆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共计59468元。“2001年10月,与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11年1月开始休产假的,半年产假期满后,为照看孩子继续向公司请假。”陆女士说,2012年2月14日,单位的业务代表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打电话,与她沟通是否上班。她当时考虑到自身特殊情况,向单位提出在上班期间予以照顾的请求,但遭到拒绝。5天以后,陆女士再次打电话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却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答复,理由是她不服从安排。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女士于2012年12月21日向太原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陆女士认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致使她在9个月的时间内无法重新就业,单位应当按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赔偿。同时单位还应按照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太原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庭审查明,被申请人以旷工为由与陆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裁决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合计59468元。

  劳动者应该如何为自己合理有效的维权。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法律援助科科长吕晓凌认为,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形时,首先要保存有关工资、劳动合同等证据资料。同时,要及时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此外,作为用人单位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执行,避免产生劳资纠纷。

  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不服,日前已向法院提出诉讼。陆女士表示,自己依然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争取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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