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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为工伤员工改名以逃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7:00:4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员工在企业干活期间不慎被机器打伤,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公司老板不仅不善待职工,反而为躲避责任给受伤员工改名换姓,致使受伤员工在工伤认定及申请工伤赔偿时遭遇种种障碍。2011年3月28日,农民工小白到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务工。当年5月28日,小

  核心内容:员工在企业干活期间不慎被机器打伤,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公司老板不仅不善待职工,反而为躲避责任给受伤员工改名换姓,致使受伤员工在工伤认定及申请工伤赔偿时遭遇种种障碍。

  2011年3月28日,农民工小白到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务工。当年5月28日,小白在干活时发现制砖机筛子被堵,遂去疏通,不料机器突然被人开动,小白和另一工友被机器打伤,瞬间血肉模糊。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拨打120,将小白送往襄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为其垫付了前期医疗费用。但后来,公司为了逃避工伤责任,在小白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用“石某某”的名字办理了住院及出院等手续,并在出院后对小白不管不问。

  小白的腿已经无法恢复正常功能,明显构成伤残。小白找公司讨要说法,公司非但不愿承担任何责任,反而狡辩说受伤的是“石某某”,并非小白。

  同时,公司又否认与小白有劳动关系,这让小白十分愤怒。2011年10月10日,小白之父来到许昌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援助律师陈凯军第二天上午即来到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该公司的工商档案,而后又到襄城县人民医院查询并复印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入院证等病案材料。通过查询,援助律师发现病历上虽然患者姓名为石某某,但登记的其他个人信息如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人等都系小白的信息。

  为了进一步佐证小白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援助律师先后走访了小白的多位工友,并搜集了证人证言,多方证实了小白是在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工作时受的伤,“石某某”系小白住院时候公司报的假名,小白在公司务工期间的月工资为2100元等系列证据。一切准备就绪后,援助律师陪同小白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向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在完善了一系列证据链后,2012年3月8日,小白一纸诉状将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赔偿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122150元。2012年8月10日,在多次调解无效后,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解除小白和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给小白工伤保险待遇款114544.63元。

  然而,时至今日,尽管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襄城县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目前,小白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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