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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 促劳资双方共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07:59:21 人浏览

导读:

南京市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资格培训班19日在南京职工大学开班。首批150余名长期从事基层工会及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将接受劳动关系专家10天的系统培训,为他们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打好基

  南京市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资格培训班19日在南京职工大学开班。首批150余名长期从事基层工会及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将接受劳动关系专家10天的系统培训,为他们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劳动关系协调员打好基础。

  目前,劳动争议问题多发。如何把劳动关系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双方互惠共赢是企事业单位工会及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劳动关系协调员就是在此背景下“诞生”的新职业。南京市总工会、人社局联合教育系统、工商系统等多部门通过对该类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规法律的培训,使其成为具有一定调解劳动关系能力的协调员。

  据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训对象为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将系统讲授工会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管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心理沟通方法和技巧等相关知识,每期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者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南京市总工会主席许慧玲在开班仪式上说,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要兼顾政府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等各个方面,要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员要认真学习相应法规,为劳资双方搭建公正合理的交流平台,下大力气去解决企业存在的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据介绍,南京计划到2015年,各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工会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应全部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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