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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重工企业被追缴400余万元职工社保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04:48:32 人浏览

导读:

南通地税局近日通报,通过依法对南通市一家重工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成功追缴其拖欠的社保费402.17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据了解,这家重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长期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南通地税局按规定多次进行催报和上门催缴,

  南通地税局近日通报,通过依法对南通市一家重工企业采取保全措施,成功追缴其拖欠的社保费402.17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

  据了解,这家重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长期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南通地税局按规定多次进行催报和上门催缴,向缴费人宣传国家及地方相关社保费的政策法规,明确告知拖欠社保费应负的法律责任,但缴费人仍百般推脱,拒不按规定缴纳。

  为此,南通地税局首先依法采取冻结该单位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在冻结该企业13个银行账户发现无可执行存款后,又果断采取查封财产的保全措施,对企业库存材料、半成品进行查封。在地税部门的强大压力下,该企业将拖欠的社保费如数缴纳入库。

  地税部门提醒,单位在缴纳社保费问题上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费,拖欠、拒缴,将会受到每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缴费单位如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朱蓓宁)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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