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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被停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01:06:59 人浏览

导读:

沈阳开展劳动监察专项行动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被停业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20日,沈阳市将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沈阳开展劳动监察专项行动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被停业

  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20日,沈阳市将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企业(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11月2日下发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出,专项行动最终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偿还率达到100%,当期农民工工资支付零拖欠。

  据介绍,在沈阳市就业的农民工有120万人左右,其中建设领域约占60%。为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沈阳市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排查,做到“一个工地一个工地地过,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查,一份合同一份合同地过,一个表格一个表格地对,一个农民工一个农民工地落实”。对存在拖欠、克扣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工资及职工人数行为的建筑单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对违法单位予以通报和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及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要建立诚信企业工作档案,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之中;对遵纪守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记入优良信用档案之中。同时,将相关记录报送市信用中心,择期公开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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