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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维权“马拉松” 请给职工话语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21:13:44 人浏览

导读:

湖南146人在深圳务工后患上尘肺病,等不及赔偿24人已病故;上海两位电焊工尘肺病人范家贵、吴士平因跑不赢“维权马拉松”而撤诉……现在,坊间对职业病人维权有一种说法:“维权如同长跑,生命跑不过法律程序”。审视范家贵们从维权到撤诉的背后,我们读到的是职业病人

湖南146人在深圳务工后患上尘肺病,等不及赔偿24人已病故;上海两位电焊工尘肺病人范家贵、吴士平因跑不赢“维权马拉松”而撤诉……现在,坊间对职业病人维权有一种说法:“维权如同长跑,生命跑不过法律程序”。审视范家贵们从维权到撤诉的背后,我们读到的是职业病人面对渺茫命运的困惑、焦虑和无助,是对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的莫大期盼。

过去30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然而职业病新发病例数却也不断上升。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趋势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健康监护和监管设定为企业一种自律,而政府则处于被动监管状态,然而这必须建立在社会高度诚信、企业自愿履行社会责任的假设前提下。在行政监管治理结构不完善、个人维权能力缺失的情况下,职业病人缺少应有的渠道充分表达诉求,在这场“长跑”中往往只是“一个人的战斗”。当下,一方面我们需要用道德力量唤醒企业“沉睡”的社会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应以更为坚实的立法脚步来修正制度性缺憾。

因此,终结维权“马拉松”首先应确保修订后的《职防法》建立并完善职业病的监管治理结构体系,并确立劳动者在这个构架中拥有一席之地,对侵权企业具有监督权、对自己的健康拥有维护权。只有构建起更为完善并且独立的监管治理体系,确立由医疗鉴定、劳动保障、安全监管、工会、法律援助等各方力量组成的职业病防治、监督、调查、救助制度,才能为陷入维权“迷局”的职工提供政策和司法救济。

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舆论应加大监督力度,唤醒“利润生产线”上的道德与良心。值得期盼的是,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范家贵们有望跑到“维权终点站”。(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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