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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外地人落户的问题基本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21:14:09 人浏览

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参与民盟组讨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参与民盟组讨论

  新生代农民工“十有”标准

  杨志明表示,经过研究,我们提出了十大要求,即: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追求有目标。

  其中“进城有工作”是要建立城乡的统一劳动力市场,人事部劳动部合并之后,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市场也整合,但国家失业保险以及就业补贴,城市户口和非城市户口还有差别。

  在“上岗有培训”方面,从今年开始,农民工进城就业有需求的每年培训600万人,每人平均补助800元。

据杨志明介绍,最近经过中央和国务院研究以后,对落户的问题基本确定,即:进入到县城中心城镇的就地落户;进入到地级市的,有3年稳定职业的通常说是有3年劳动合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租房的也可以解决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的和大城市的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无论是广东的积分制,还是重庆上海都在探索。就全国而言,这一落户政策时至今日基本确定。

  宅基地是否流转自愿

  有委员提出农民工社保低缴费、广覆盖、可转移的建议,杨志明认为这个建议很好。现在我们分了两类,进了城市企业的按城镇职业缴费;从事家庭副业的按照个体工商户缴。不管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至少在养老保险先迈出了一步,逐步的扩到医疗保险以及其他方面。广覆盖就是强制性的对六大行业等强行缴纳社保和工伤保险。

  宅基地和集体承包地怎么办?现在许多地方试验的是集体承包地办社保,宅基地办保障性住房,这一次研究之后,农民进城应该交保险的要交保险,应该纳入社会保障的要纳入,因为农民为城市建设做了贡献,城市GDP里面包含了农民工创造的部分,那么家里的土地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否交是否流转,由农民自愿,政府依法保护。严格禁止城市居民借此机会到农村购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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