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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选聘两千大学生“村官” 非公务员身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3 05:11:53 人浏览

导读:

●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其中长沙市165名,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30日根据中组部要求,湖南今年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2008年、2009年毕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

  ●其中长沙市165名,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30日

  根据中组部要求,湖南今年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2008年、2009年毕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长沙市165名,株洲市150名,湘潭市80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全国2008年至2012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由10万名增至20万名。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30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定于6月14日下午进行。笔试入围的高校毕业生,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后安排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任职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任期间,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发放。购买5项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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