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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期间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派驻工作组实施现场安全督导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4 06:41:22 人浏览

导读: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今年10月12日,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将在我市隆重召开。为了打好峰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8月16日全市“迎市长峰会促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10月12日,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将在我市隆重召开。为了打好峰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8月16日全市“迎市长峰会促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迎峰会促安全60天战役”第三阶段,即10月1—20日,对各地、各行业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在峰会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石油、天然气、建筑、民航、铁路、学校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严格做到万无一失。

  二、工作方式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委、市市政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重庆煤监局、重庆海事局、民航重庆安监办、成都铁路局重庆办事处等20个市级(含中央在渝)重点监管部门,在认真排查基础上,对本地区、本系统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列出名单,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派出现场安全督导工作组,在10月1—20日进驻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实施“一盯一”、“一帮一”的现场安全督导。

  三、工作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级重点监管部门对自查列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必须派驻现场安全督导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3名以上干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1名局处级领导带队,从10月1日起脱产进驻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对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全程督导,切实组织好现场安全监管,严防死守,确保峰会期间本地区、本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为全面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现场安全督导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使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现场安全督导工作有序实施,收到实效。对因工作失职,未及时排查列出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未认真开展现场安全督导工作,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制定方案,逐一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制定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现场安全督导工作实施方案,逐一加以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20个市级重点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区、本系统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及派驻现场安全督导工作组名单统计表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请用电子公文报送)。

  未列入20个市级重点监管部门名单的其他市级部门以及中央在渝企业,参照本通知精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督导监管工作,确保峰会期间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期间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部位)派驻现场安全督导工作组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印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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