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22:36:48 人浏览

导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扎实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帮助困难大龄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10万个国有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扎实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帮助困难大龄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10万个国有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辽政发[2002]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03年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00人。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出资扶持,社会力量筹集资金赞助,以安置大龄就业困难群体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类岗位。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性岗位和协管岗位;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等部门提供的协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工勤岗位等。

  二、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的主要安置对象为: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简称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三、2003年至2004年,省、市政府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且符合安置要求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安排1名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每月196元。同时,市政府根据用人单位为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情况,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名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每月100元。

  四、各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应按如下程序确认:向市劳动就业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及拟定的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同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各单位为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

  (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在与所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劳动就业局提供被录用人员名单、《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副本,并按季提供月工资发放表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填报《公益性岗位安排“4050”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二)市劳动就业局要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和所招用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材料进行核实,建立公益性岗位录用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据库。对经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将其《申请表》连同数据库软盘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批准。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将汇总的《申请表》和数据库软盘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省补助资金。在省补助资金到位30日内,市财政局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

二00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

2003年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

  安排主体      安排数量(人)       岗位性质

  社区        1690(每社区至少10人) 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用事业服务性岗位和协管岗位

  市直各医疗单位   320             卫生保洁、更夫等岗位

  市环卫处      300             城市保洁岗位

  市绿化处      25             绿化工作岗位

  市车辆管理所    300             车辆协管岗位

  各物业公司     113             保洁、保绿岗位

  市供暖公司     200             司炉、力工岗位

  翰林府大市场    40             更夫、清洁工岗位

  辽阳广播电视报社  80             售报员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186(每单位2人)      工勤岗位

  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 630(每县(市)区90人)工勤岗位

  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 213(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社区1人)再就业协理员岗位

  合计 4100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