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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21:42:38 人浏览

导读: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十一月十九日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必须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和转移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政[2004]8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协调的农村劳务输出管理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政策。2004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000人,2005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0人。

  (二)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取消面向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不合理收费。

  (四)为外出农民就业提供就业信息、维权服务,在全区20个乡镇建立务工信息网络,11个乡镇建立社会保障平台等。

  (五)健全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会。开发区设立农民工工会工作委员会,劳务输出地建立农民工工会10个。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4年7月—9月)。建立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完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4年9月—2005年12月)。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对整个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提高。

  四、试点具体内容

  (一)制定出台并落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输出奖励、费用减免等政策

  进一步探索完善“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创新管理方式,通过资源整合和公开招投标,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培训补助代金券直补农民的管理办法,保证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以上。

  1、培训补助政策。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凡持有我区农村户口或身份证、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民,参加我区“阳光工程”定点培训单位开展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均可享受财政直接补贴。政府补贴资金由中央、重庆市和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组成,主要用于补助农民交纳培训费。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定点培训机构经审核公布的培训费标准的30%执行,人平每人每期不超过200元,特殊情况最高补助不超过400元。贫困农民参加培训的,可按培训费的50%予以补助。特困农民参加培训的,可按培训费的80%予以补助。

  2、输出奖励政策。对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定点培训单位,培训的农民学员实现了非农就业,经各级劳务办组织抽查就业率达到85%以上,同时就业时间稳定在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3、费用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学员参加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学员,所有工种统一按重庆市物价、劳动等部门规定的初级工50元/人标准收取鉴定和颁证费。

  该项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区物价局等协助,2004年完成。

  (二)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和农民工子女入学、权益保障、不合理收费、居住环境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将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该项工作由区计委牵头,区劳动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农业局、区就业局等协助,2004年完成。

  (三)取消面向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不合理收费

  首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严禁收费,合法收费项目和行政许可通过报刊、网络以及上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其次,将以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全部纳入万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公开、承诺办理。第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405号)的各项要求,一律取消面向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不合理收费。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一样对待,取消农民进城落户增容费等。第四,对农民进城平等就业办理就业证、居住证等证件只收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加强检查监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第五,建立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贷款担保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可能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该项工作由区物价局、区法制办牵头,区计委、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区农业局、区就业局、区信用联社等协助,2004年完成。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1、建立平等就业务工信息网络。在武陵、分水、龙沙、余家、熊家、白羊、龙驹、新田等20个主要乡镇农经站配置电脑并入万州区农业网。在此基础上,在深圳、上海、广州、北京、重庆等大城市和区内各乡镇,依托各级劳动部门在外地的劳务机构、企业驻外办事处、对口支援单位作为劳务中介,实行市场运作。同时,发展一批劳务信息中介经纪人。

  2、强化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开发区法律援助机构为重点,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为依托,开展农民工平等就业法律维权服务,及时提供援助和咨询,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劳动条件改善、权益保障服务等工作。

  3、在11个乡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平台,为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险等服务。

  该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牵头,区建委、区妇联、区农办、区就业局、区农业局等协助,2005年完成。

  (五)建立农民工工会

  区、开发区设农民工工会工作委员会,受区总工会委托指导全区农民工工会工作。选择一批典型企业或劳务输出集中地设立农民工工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项工作由区农业局、区总工会牵头,区建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局、区农办等协助,2005年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把做好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局、区教委、区计委、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州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和江南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网络。

  (二)实行目标管理。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细化职责,明确任务,严格要求,按照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开展检查和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提请区目标考核办公室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中予以降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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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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