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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包工头为逃避工伤赔偿请人状告自己欠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8:23:55 人浏览

导读:

为了逃避支付工人的工伤赔偿金,两名包工头指使其他19个不相干的人起诉自己拖欠他们的工资,企图利用法律对工人工资款优先支付的相关规定,转移已被法院冻结的银行款项。笔者昨日获悉,涉及此案的两名被告目前已被南海区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

  为了逃避支付工人的工伤赔偿金,两名包工头指使其他19个不相干的人起诉自己拖欠他们的工资,企图利用法律对工人工资款优先支付的相关规定,转移已被法院冻结的银行款项。笔者昨日获悉,涉及此案的两名被告目前已被南海区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

  据了解,该案件起因于一份劳动争议仲裁书。去年1月12日,南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被告人王朋福建筑工程队向该队雇工胡亚胜支付工伤赔偿款13万元。裁决生效后,胡亚胜并没有及时获得赔偿金,遂于去年2月3日向南海区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王朋福在南海区嘉龙腾实业有限公司应收的工程款8万元,南海区法院接到申请后的第二天将该款冻结。但是,王朋福并不甘心就此支付赔偿金,他与另一被告人王利生合谋后,指使其同乡陆德权等19人作伪证,故意虚构王朋福拖欠上述19名工人工资的事实。去年4月5日,王利生等19人以王朋福拖欠工资未付为由,向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王朋福支付其工资,去年4月26日,南海法院作出19份判决,判令王朋福支付王利生等19人工资款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朋福又指使王利生等19人于5月30日向南海区法院申请执行,企图利用工人工资款优先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使已经被法院冻结的款项转移到这19人的头上。

  该案件最终因胡亚胜的举报,经法院多方取证后被揭露。南海区法院最近作出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朋福、王利生在诉讼活动中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鉴于该犯罪行为被及时发现,王朋福被冻结的款项没有被转移,伤者胡亚胜最终获得赔偿;且被告人王朋福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被告人王利生自愿认罪,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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